胡乃泽,男,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党委书记兼副所长,1955年5月21日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73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铁道兵三师政治部宣传队。1979年复员到中科院黑龙江农业现代化研究所,任管理员、文书、副科长、主任科员、行政科科长,1988年7月任所办公室副主任、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其中1984年5月—1994年10月担任党支部书记),1985—1988年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党政专业专科毕业,1988—1991年黑龙江省教育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本科学历。1994年6月任黑龙江农化所所长助理,1996年4月任副所长,2001年5月任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2002年4月任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副所长,同年9月任党委副书记,2003年4月兼农业技术中心主任。2006年5—7月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分校中国科学院党校第五期局级领导干部特训班学习。2006年7月—2015年5月任所党委书记、副所长。2015年5月退休。
长期从事管理工作。1996年4月,担任黑龙江农业现代化所副所长,分管财务、综合管理、后勤服务与基建、公司等工作。在所班子的决策下,组织相关人员努力争取、调控、盘活有限资金,科学理财,保证了不同时期重点经费的支出。积极争取院拨多种专项经费300余万元。同时,争取中科院免除各种债务178万元,1998年开始,为所内职工及时报销医药费和住院费提供了保证。积极改善职工生活住房条件,1998、2000年在中科院统一计划下,与其他所领导积极争取,新建两栋住宅楼,让大多数职工通过新、旧住房调整,居住条件得到不同程度改善。更新部分地沟和管网,按市里要求和中科院创新标准,拆除1000多m2仓房,规划建设了3000多m2绿地、花坛、步道,美化了环境,加强园区环境建设。被评选为黑龙江省科学院文明园区先进单位。
2002年3月8日,院党组批准原长春地理所与原黑龙江农业现代化所整合,组建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并进入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系列。新所组建初期,负责农业技术中心工作,配合邓伟所长、薛传海书记在两所从思想上、体制上无缝整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所班子统一安排下,组织农业技术中心职工认真学习知识创新工程有关文件、讨论两所整合的目的、意义,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使农业技术中心职工对“两所整合、进入创新系列”的认识有所提高,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支持新所的各项工作。在所班子的统一组织下,整体上实行一套运行机构,全所整体面向吉、黑两省的新机制,统一资源调配,整体规划学科建设。结构上进行调整,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实行统一标准,妥善安排分流人员、安置好离退休人员。由于中科院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助,在资金方面得到大力支持,完成了综合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五栋住宅楼屋面平改坡工程、完成了海伦站综合实验楼的新建工程。在所经费的支持下完成了海伦站专家公寓新建工程和道路工程建设。 4年来,农业技术中心共实现各类收入5000余万元,(其中:基本事业费1272万元,院内收入2778万元),争取院外经费950万元。资产累计达24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241万元,货币资金21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了873万元,仪器设备增加431万元。
2006年担任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主持党委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具体分管离退休、综合办公室、基建与行政管理、先期协管人教处部分工作。
在中国科学院和长春分院的领导下,认真遵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条列等有关规定,与党委成员紧密团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分别于2006年5月和2010年5月,成功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第二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并严格按组织程序完成了党委、纪委和党支部、工会、团委的换届工作。2008年,何兴元所长上任伊始就提出要大力加强所领导班子建设。围绕事关研究所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与所长密切沟通,重大事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所长、书记积极倡导规范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日常交流和沟通,确保领导班子坚强、团结、有力。严格组织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召开各党支部、民主党派、离退休职工座谈会等,听取各层面人士对所党委、所领导班子在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团结党委一班人,认真贯彻研究所所长负责制,紧紧围绕研究所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落实我所“率先行动”计划、实施“创新2020”和实现“一二四”战略规划的重大突破进程中,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2013年,按照中科院党组的要求,在所党政班子的共同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所党委书记的职责,从动员、提高认识、征求意见、整改方案、所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及回头看等各个阶段,带头学、带头改,充分体现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高标准、高要求。全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测评中,广大党员满意程度达99%,党委的核心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作为副所长主抓行政管理工作。根据研究所的发展需要,抓住长春市创建高新北区,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这样千载难逢的机遇,经所班子研究决定开辟新所区建设,由职代会表决通过,高新北区新园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所长亲自召开重要会议且及时把关阶段性工作,作为兼职副所长负责组织实施。首先,成立研究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现场基建办公室三级组织机构,领导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密的工作流程。其次,带领相关人员主导完成了研究所和欧亚集团、大唐发电公司吉林分公司的异地实物置换合同谈判及合同履约。第三,多次到院汇报与审批规划,到财政部、长春市以及高新区有关部门汇报和审批相关批件。第四,在园区历时17个月的施工建设中,与马福安副书记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施工人员,严守基建程序,严把材料、质量关,严控施工工期。2012年 7月,如期竣工7.6万m2建筑。第五,精细安排、组织全所职工和研究生搬迁,顺利完成了全所整体搬入新所区的工作。
在所班子的决策下,启动三江站的新建和改造、兴凯湖站的改造、海伦站的修缮等工程,领导并组织有关部门相继开展设计方案的会审、施工队的筛选、合同的谈判,新建筑的主体完成预验收等工作。2002年搬到蔚山路所区后,冬季采暖一直不好,何兴元所长要求一定解决供暖问题。本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反复查找原因、请专家制定改造方案并严格进行施工,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受到职工、研究生的一致赞扬。组织3个相关部门历时3个多月,查清了研究所固定资产基本情况(两个园区和6个台站多年积累的土地、房产、机械、仪器、设备等资产),将收集起来的珍贵资料建档立卷,为研究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所长安排下,组织有关人员克服诸多困难,最终解决了多年未能解决升阳街家属区七号楼、八号楼的产权问题,让80位职工拿到了房产证。按照所班子决策,研究所后勤实行物业管理社会化,与院行管局科住物业公司合作,及时召开思想动员大会,妥善安排人员分流,制定了一套新的运行、监督机制,研究所后勤服务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争取了院“十二五”基建项目,院人才周转房(3 H工程)项目,院专项电改造工程项目,财政部“十二五”(修购专项)项目,农业技术中心“十二五”国家新建项目;组织申报“十三五”财政部修缮专项计划,“十三五”发改委新建项目计划。
发表文章:《营造人才成长环境之探讨》、《浅谈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立和谐研究所的认识》。
1996年享受中国科学院管理人员突出贡献津贴、评为中科院2009—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11年评为吉林省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