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刚,男,中共党员,曾任党委副书记、副所长,1939年1月25日出生于山西省寿阳县。195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8月山西省交城县粮食局机要通讯员,同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空军第7航校历任学员、机械员、机械师、车间主任、修理厂厂长、机务处修理主任、理论训练处协理员、后勤部政委。1984年12月转业到本所,任研究室党支部书记,1985年11月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987年6月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同年9月任党委副书记,1989年4月兼副所长主管开发工作,1990年11月任副所长,1993年5月兼所开发总公司经理。1993年享受中科院管理突出贡献津贴。1994年11月任副局级巡视员,1995年12月套定为四级职员。1997年5月退休。
参军原本想是为了扛枪打仗,保卫祖国,可是被分到沈阳航空机务学校学技术,当时有些想不通。但经过部队的教育,认识到无论是扛枪打仗、架机飞行,还是学习技术只是分工不同。认识提高了,目的明确了,便安下心来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各科的考试成绩大都是5分。由于学习刻苦表现突出,入伍第二年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年学完了空气动力学、飞机构造、发动机、飞机学、制图学、材料力学等10多门课程。学习工作处处走在前干在先,毕业时被评为优秀学员,被分配到第七航校。在党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思想不断进步,技术不断提高。作为机械师、车间主任和厂长,先后完成了一些技术革新,对保证修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一定作用。当时航校有7个团,修理任务很重,按规定每年修理高教初教飞机35架,可接的任务是55架,最多1年完成65架,而且是加任务不加编制,只能靠加班加点。由于组织管理得法,全厂上下共同努力,每年都圆满或超额完成任务。为此,1957年提前进衔嘉奖,并荣立三等功;所负责的小组和车间,年年被评为先进小组和先进车间,还经常受到表扬和奖励;1965年代表机关出席了北京“十一”国庆观礼;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空军、沈空机务部门的表扬,全厂荣立集体三等功。
来所后,作为党委副书记全权负责研究所的党委工作。任职期间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所实际,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了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一致。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当做头等大事来抓,认真组织党委一班人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部署,结合本所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注意加强对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在1989年发生的政治风波中,党委旗帜鲜明,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使全所职工思想稳定坚守工作岗位,没出现问题。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形势任务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注意抓党委和党支部建设,在1993年10月所党委就做出了“关于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决议”、“党委自身建设规划”、“密切联系群众细则” 等一系列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党委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党委副书记兼职副所长和开发总公司经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所的生存发展,为改善全所职工的生活想了不少办法,克服了各种困难,组织创办了多个实体,还和行政后勤部门的党政领导一同研究,为了节约经费对所内煤、水、电实施了承包制;制定了车辆管理新办法;组织汽车队、房产科创收等。
在担任副所长期间,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中科院科发纪监字(1997)0104号文:由于王有刚同志在“白瓜子”项目开发中犯了严重的的官僚主义失职错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决定给予王有刚行政降级处分(降低一级工资),免去副局级巡视员职务,停发院管理突出贡献津贴。基于此处分决定,本人申请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