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理所与延边州就实施湿地修复再造工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0月9日,延边州湿地保护发展中心成立暨实施延边州湿地修复再造工程州校(所)合作协议签约在延边宾馆举行。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季宁、延边州州长李景浩、副州长赵利等出席,东北地理所苏阳书记、姜明所长助理、佟守正研究员、王明全博士代表我所参加协议签约。
延边湿地是吉林省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白山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丰富的类型、强大的固碳功能,以及在世界候鸟迁徙带中的特殊地位,充分体现了吉林湿地在整个东北亚区域的生态安全屏障作用。多年来,在中科院东北地理所等科研院校的科学指导下,延边湿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启动建设亚光湖等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和雁鸣湖等4个国家级、省级湿地保护区,开展了敬信大雁节、老里克湖公园等湿地旅游新尝试,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为湿地保护和发展作出了有益探索。这次,为推动延边州湿地修复再造工程的实施,延边州委州政府成立了由州委主要领导挂帅的延边州湿地保护再造工程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研究探索体制机制,并提出在湿地保护、湿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功能拓展等领域与我所开展战略合作,更好的保障该项系统工程顺利实施和持续发展。
延边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景浩指出,近年来,延边州坚持“生态兴州、生态富民”理念,启动实施一批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水土流失、围垦、污染、基建等仍然威胁湿地安全,湿地保护面临巨大挑战。如何利用好现有基础,保护和修复湿地资源,已成为延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课题。李景浩强调,下一步,延边州将围绕发展和保护这两大主题,全力实施保护、修复、重建、再造四大工程,加快推进湿地立法、创新湿地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强化州校(所)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湿地资源,实现湿地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努力把延边打造成为东北乃至全国湿地科学保护试点、新兴湿地产业基地、湿地绿色发展示范区。
我所苏阳书记与赵利副州长正式签署了《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将进一步发挥延边生态、资源、政策优势和我所科研、测绘、人才优势,推动两者之间的科研教学实践与绿色转型发展结合。我所将紧密围绕延边的发展需求,综合湿地领域和农业领域的先进技术,重点在工程规划科学论证咨询、成果转移技术支持、人才与信息服务、国内外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富集科技资源,在延边州湿地修复再造工程的总体方案、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综合示范区的合理规划、延边州生态旅游发展构建等方面给予相关科学和技术支持。为延边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努力探索中科院知识创新体系与地方区域创新体系深度融合的新路子,科技创新、服务延边,造福人民。
延边州湿地保护发展中心的成立和州校(所)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延边州湿地保护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州校(所)合作迈上了新台阶,必将有力推动中科院知识创新体系与延边区域创新体系的深度融合,有力推动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建设,为湿地保护与发展以及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和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探索新的路径。
同时,延边州还与东北师大和延边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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