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中国为泥炭沼泽湿地保护专设法律条款 已完成9个重点省区泥炭地碳库调查
10日下午,“泥炭地保护恢复研究与我国重要湿地成果发布”研讨会举行。长江日报记者彭年 摄
长江日报讯(记者杨晓雨)11月10日下午,作为《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东道国系列活动之一,“泥炭地保护恢复研究与我国重要湿地成果发布”研讨会在东湖国际会议中心襄阳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举行。
泥炭地作为一种特殊的湿地类型,面积仅占地球表面的3%,却承担了全球约1/3的土壤碳储量,其保护对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
研讨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鲍达明介绍,作为泥炭地有机碳储量位居世界前列的公约缔约国之一,中国始终重视泥炭地保护管理。2014年,我国启动了全国11个重点省份泥炭沼泽调查,目前9个省区已完成。“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湿地保护法》,将泥炭沼泽保护纳入范畴,并就泥炭沼泽专门设置多个条款。”
在学术研讨环节,国内外5位专家学者围绕全球泥炭地的分布与碳动态、青藏高原高寒泥炭地甲烷排放与调控、泥炭地保护与湿地立法、泥炭地恢复技术等开展了深入研讨。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姜明,以《中国泥炭地变化及其适应性管理策略》为主题进行分享。他介绍,中国的泥炭地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区、青藏高原、若尔盖、阿尔泰山等地。“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部分泥炭地处于退化状态。”姜明说,下一步可以通过设立国家公园对泥炭地进行严格保护,开展生态修复等举措进一步提高泥炭地保护水平。
会议还同步进行《中国沼泽志》(第二版)、《生态学透视:湿地生态学》、《湿地光影丛书》和《湿地中国科普丛书》等我国湿地领域重要成果的发布与推介,系统展示我国在湿地资源调查、湿地学科体系建设、湿地科普宣教、湿地保护与恢复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
本次研讨会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指导,国家湿地研究中心和中国林业出版社联合主办,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国际湿地研究联盟、地球观测组织(GEO)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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