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院对我所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行专项检查
12月6日,长春分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李冰等一行6人对我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十二项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我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了检查工作。
按照院办公厅关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我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阳向检查组报告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所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十二项要求”,在规章制度建设、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文件简报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对2013年和2014年的具体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并表示研究所将继续严格贯彻“八项规定”和“十二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随后,检查组依据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对我所作风建设六个方面对应的附件文件和佐证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查阅,同时抽查了我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内容情况。
李冰副院长在反馈意见时指出,十八大以来,东北地理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十二项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这次受检的六个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工作一年比一年好,保障了研究所的科技创新和“率先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李冰副院长还针对我所如何结合研究所的学科特色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新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
苏阳副所长说,十八大以来,我所领导班子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十二项要求”高度重视,坚持研究所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各负其责,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和责任制等措施的实施,全面加强改进了工作作风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
苏阳副所长表示,这次专项检查,对我所作风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既有充分肯定,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首先必须做到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立行立改,不搞下不为例;第二,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第三,要齐心合力,构建研究所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大文化,为研究所的创新发展做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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