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务公开暂行规定
实行所务公开,是加强所领导班子和党委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群众,推动研究所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强化权利制约,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领导班子的治本之策;是落实“以章办所、以德兴所”理念的具体体现。全面实行所务公开制度,对于充分调动全所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党风廉正建设,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圆满完成知识创新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所务公开的原则
实行所务公开应遵循服务大局、尊重权限、分层公开、逐步实施、重信有效、重在监督、保守秘密的原则。
二、所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 重大决策类
1.研究所发展方向、改革方案、所长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决定;
2.规章制度的制定与通过;
(二) 人事管理类
1.人才队伍规划与职工培训计划;
2.岗位设置、竞聘条件、竞争上岗程序及岗位聘任结果;
3.进入创新人员业绩的滚动评估;
4.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
5.三元结构工资分配原则;
6.研究生与博士后培养计划,招生指标的分配、评估、答辩的有关程序及内容;
(三) 经费管理类
1.财务预决算和事业费使用情况;
2.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重大采购情况;
3.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4.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存情况(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
5.房产资源、住房货币化分配情况;
(四) 科研、后勤管理类
1.科研、开发情况;
2.研究成果转化推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3.科研条件改善、园区建设、工程项目进展及建设情况;
4.支撑服务系统情况;
5.科研生产、劳动安全管理情况。
(五) 自律与监督类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中心组学习情况;
3.民主生活会群众意见汇总及反馈情况;
4.职代会对重要事项审议,提案回复及落实情况;
5.所认为有必要公开或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所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 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所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所的重大事项应提交职代会进行审议,向职工公开;一些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还应由职代会代表讨论通过,并在执行中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二) 电子所务信息平台。通过网络手段将所务公开的内容快速传达给广大职工。
(三) 利用刊物、宣传栏、所务会纪要、所领导接待日、座谈会、意见箱及其他有效形式,努力扩大所务公开的渠道。
三、所务公开的组织与领导
要建立由所长主管,党委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所务公开,在所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所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有副所长、所长助理、纪检监察审计负责任、职代会主席、工会主席。
此《暂行规定》在执行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充实完善。不宜公开或暂缓公开的所务事项,及时向职工做出解释或说明。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