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位科研人员:
为了保障我所自然基金申请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受理时间。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2.提交材料。按指南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及纸质文件2份(双面打印),各类材料要齐全,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要一致。
3.检查核对。在提交申请材料前,申请人要依据指南进行仔细检查。受理完毕后,科研处将公示简要申请信息,请注意届时仔细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4.特别说明。请申请人自行完成基金文本的撰写和提交,科研处不代办文本修改、打印及签名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明全
电 话: 0431-85542269
E-mail: wangmingquan@iga.ac.cn
科研计划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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