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所内科研人员:
为做好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以下简称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发规字〔2013〕76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严格按标准推荐院属单位在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的重大成果的个人或集体。
“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对于同一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的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一般只授予一个个人,但对于确属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组(可以分属不同院属单位)独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最多可同时授予两个个人,否则作为集体授奖。
“集体”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最多不得超过 20 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排名不分先后。
被推荐个人或集体应做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成果:
(一)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主要是解决本领域公认的重大科学问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二)开辟新方向。主要是提出新的理论主张或认知框架,发现新现象或重要物质体系并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发展一种新方法使理论假设得到检验,发明新的仪器从而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是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国防安全重大关键技术和开辟新的应用领域的变革性技术。
(四)形成系统解决方案。重点是有核心技术突破,并集成多种技术、形成用户公认的先进系统级解决方案。创造性建设和高效运行国际一流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并为重大科学发现或关键技术突破提供不可或缺的研究手段。
(五)重大社会经济效益。重点是在转移转化科技活动中,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六)重大影响咨询建议。重点是围绕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科技进步中的重大问题及全球性问题开展研究,提出科学建议和预测预见,并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二、推荐数量
院直属单位可推荐 1 名候选个人或 1 个候选集体。5 名及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
三、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填写《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附件 2) ;按《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准备相关附件材料(附件3) ;以及候选者证明材料(附件4) 。
请于2014年3月17日前将纸质推荐书一式2份、纸质证明材料 1 份(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亲笔签字)、电子版推荐书文件(WORD格式)送交科研计划处。附件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徐尚起
电 话:85542269
电子信箱:xushangqi@iga.ac.cn
附件:1.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及实施细则
2.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
3. 附件材料要求
4. 候选者证明材料
5.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
科研计划处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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