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2014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吉林省 2014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择优资助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范围
1.资助对象是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以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核准日期为准且规定出站日期1年以上人员);
2.资助对象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省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
4.资助的重点范围是从事应用实践技术研发的博士后人员,其主持研发的课题应属于我省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独特生态资源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特别是涉及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建筑、旅游等产业扩能升级和深度开发的课题。
二、资助程序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申报人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后,组织相关专家采取面试答辩和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项目进行评估,按照分类评选、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
3.根据专家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省财政申请资助经费后,拨付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资助额度及用途
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每人每项3—6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报项目的发展前景,由专家评估确定。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改装实验设施,生活补贴,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以及开展科研工作所需其它有关经费。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博士毕业证书、申报人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博士后工作协议等)原件与复印件1份。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真实。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内容涉密的要按保密要求单独申报。
3.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12月1日下班前,报送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刘云达
联系电话:85542239
E-MAIL:liuyunda@iga.ac.cn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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