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机采字〔2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需求计划按月填报,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需求计划。
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和碎纸机需求计划按季度填报,各部门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前报送需求计划。
上述品目不论金额大小均执行批量采购。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需上报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同意后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但协议供货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10%。
联系人:陈欣 联系电话:85542350 邮箱:chenxin@iga.ac.cn
注:批量集中采购周期3-6个月,请各部门提前做好需求计划。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2015-2016年政府采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综合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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