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发改委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所内科研人员: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2月18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决定组织实施环保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构建环保领域创新网络。我院由科发局组织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有意申请的人员按附件通知要求进行材料准备。
2. 请于2016年3月9日前将申报意向返回科研计划处。
3. 科发局收到申报意向后,将协调统一申报单位,确定推荐项目。
4. 经科发局初审同意推荐的项目于2016年3月28日12:00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返回科研计划处。
5. 2016年4月1日前,科发局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国家发改委。
联系人:王明全
电 话:0431-85542269
Email:wangmingquan@iga.ac.cn
科研计划处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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