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所内科研人员:
根据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13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吉林省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学术成果进行评审,进一步提高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科技进步和创新,发现和培养人才,鼓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为加快繁荣我省科技事业、推动吉林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二、申报要求
1.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类成果、学术著作类成果均可参评。
2.学术论文类成果可单篇论文进行申报,也可将围绕同一课题发表的系列学术论文或著作整合成一项成果进行申报;学术著作类成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3.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奖励的成果中的任一单篇论文,不得与其他论文组合成新的成果申报。
4.学术成果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学术成果第一作者必须在组成成果的2/3以上论文中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每位申报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6.所有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上申报分为个人填报、单位推荐、省科协审核三部分。
2.申报个人登陆成果奖申报平台进行成果相关信息的网上填写、提交;推荐单位对个人提交的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在线推荐;省科协对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工作说明详见附件)
3.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科协(科技处或科研处)作为本单位科技人员学术成果的推荐单位。省科协不接受个人的直接申报。
4.请广大科研人员按照《办法》和上述有关要求,积极提交学术成果,踊跃参评,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做好成果申报工作。
四、申报时间
成果奖网上申报平台关闭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请申报人员在6月10日前完成成果的网上填报工作;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6月21日前报送科研计划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尚起
联系电话:0431-85542269
电子信箱:xushangqi@neigae.ac.cn
附件: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说明
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
科研计划处
2013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