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博管办【2013】3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组织我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申报工作。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条件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外(境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国内“985”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拟进站的2013年通过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自助联系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并获得正式邀请。
4.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2)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获得者;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项目;
(4)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5.国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
7.专业领域。自然科学领域。优先考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条件
资助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或已经在重要国际会议、国际刊物上用外语发表论文。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召集人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专门的高校、科研院所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该次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会议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5.拟参加的国际会议在其会议通知中注明将以带有国际书号的学术期刊或会议论文集形式发表申请者的论文全文。
6.在同一站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三、选拔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具体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自主联系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申请赴国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取得正式邀请的人员可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申请人请于6月10日前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填写相关信息并向人事教育处提交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两份。
(2)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限额推荐。
(3)择优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确定资助人选。
四、资助人数和额度
国家资助派出人员2013年度拟资助100人,第一年经费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在国外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第二年的资助经费由国外拟接收单位机构合作导师负责筹集承担;国家资助每个学术交流活动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刘云达
联系电话:85542239
人事教育处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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