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学科组:
根据中国科学院《2014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说明》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工作
使用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范围。
填报的采购项目必须为2014年确定要采购的项目,尚未确定的采购项目,待下年确定时编报政府采购追加预算;采购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支出之间串项;已签订合同的采购项目,不得纳入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
请各部门、学科组尽可能将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在本次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填报齐全。对与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对执行中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将不予审批。
由于此次预算编报时间较紧,请各部门、学科组务必于7月10日下班前将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以电子版报送综合办公室,邮箱:chenxin@neigae.ac.cn 。
二、 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填报说明
1.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价或批量50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填列。
2.6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按总投资6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填列。包括纳入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工程(京内单位),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60万元以上的工程。
3.经常性商品购置项目:按采购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服务填列。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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