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13〕79号),请各部门按照附件中的批量集中采购品目配置参考认真编报需求计划,确保内容的准确性,一经上报要严格执行。
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和碎纸机,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用于非科研工作(职能管理、后勤服务和教学工作等)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用于科研工作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在批量集中采购周期及统一配置标准满足需要的前提下,也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请各部门务必于12月9日前通过邮件报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及打印机的下月需求计划。务必于12月9日前通过邮件报送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和碎纸机的下季度批量需求计划。
需求计划填报时间: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的需求计划按月填报,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需求计划。
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和碎纸机的需求计划按季度填报,各部门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前报送需求计划。报送邮箱:chenxin@iga.ac.cn 联系电话:85542350 联系人:陈欣。
注:批量集中采购周期大概二个月,请各部门提前做好需求计划。
综合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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