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首届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2016年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发出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号召,要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赋予科技工作者更加光荣伟大的使命。广大科技工作者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转化创业,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涌现出一大批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为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经中央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设立全国创新争先奖,表彰奖励在创新争先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集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7号)文件通知,现在全所范围内推荐候选对象参加遴选,具体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个人类,奖励一线在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我所可推荐全国创新争先奖章1人(全国30个名额),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人(全国300个名额)。
集体类,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牌,我所可推荐1个(全国10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5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4.本次推荐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 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推荐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不推荐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于4月19日下班前到科研计划处和人教处报名,所内将根据近五年政治表现、科研成就和贡献、是否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等方面进行遴选,填报相关申报书。
联系人:李爽 郭琳 联系电话:0431-85542267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2. 申报书
科研计划处 人事教育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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