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离所人员办理一卡通销户退款事项的通知
全体职工和同学:
为提高园区内安全管理,规范就餐秩序,根据所里做好已离所人员一卡通注销的有关要求,保证已离所人员一卡通销户工作的顺利完成和退款款项及时、准确的返还给用户,我们特制订了一卡通销户退款工作流程,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办理范围
本次办理销户退款的范围为所有已离所人员包括:已过世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包括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工作调转人员及离所的临时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上述人员仍持有所内一卡通卡片的,具体名单以人事教育处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
二、 工作安排
1.上述已离所人员于6月20日前由家属或学生持卡片到食堂一楼先办理退款,再到综合楼413房间办理注销业务。
2.卡片已丢失但有存款,需先到综合楼413房间补办卡片,然后持补办的卡片去食堂一楼退款,最后再返回综合楼413房间进行注销。
3.卡片中无存款可直接到综合楼413房间办理注销业务。
4.到期未办理注销业务的账户将于6月21日停止使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销户,销户余额以当日余额为准。
三、注意事项
1.2012年8月27日前卡中的余额,有部分金额属于当时免费充值金额,本次暂不处理。
2.所有涉及一卡通销户退款的用户,请务必按通知要求办理注销业务,未按要求办理的,其销户退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负。
3.一卡通冻结退费后,不再具备以下功能:
(1)所内门禁权限。
(2)所内消费权限。
4.联系方式
刘伟杰 0431-85542285
综合办公室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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