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关于长春所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的遴选公告
为了增强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进一步提升职工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提供更为便捷的健身环境,经研究,就长春所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承建单位,为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发此公告。
一、项目建设单位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长春所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室外健身器材,包括综合滑梯、肋木和天梯等21项共计47件套组成。第二部分为室内健身器材,包括羽毛球场地胶、乒乓球桌和乒乓球围挡等34项共计357件套组成。
注:本项目共分两个部分,承建单位可投单个部分或全部部分,投某一部分时,必须对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响应,并在承建方案中注明所投部分。由于工期较短,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其中第一、第二部分承建方仅限中一个部分。如经评审,两个部分排名第一均为同一承建方,则由该承建方优先选择其所中部分,剩余部分由相应排名第二的承建方为预中标人。
具体内容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内容清单为准。
注:内容清单中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规格尺寸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承建单位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项目建设人的需要。
三、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4888号
四、项目预算:室外健身器材预算15万元,室内健身器材预算46.01万元,共计61.01万元
五、承建方案遴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承建单位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下午16:00,地点为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综合楼509室。
3.承建单位条件及要求:
(1)承建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非吉林省内注册的承建单位,必须在长春市内有售后服务点(不能委托第三方为售后服务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承建方履行本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须提供近三年来(指自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止)同等类型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
(8)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9)第一部分所投室外器材产品2-20项需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10)第二部分所投室内健身器材9-21项必须是同一品牌,至少有10件以上获得NSCC认证,产品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产品制造商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由质监部门或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其中5-8项必须是同一品牌,并通过欧洲CE认证、欧洲ROHS环保认证。投标人须提供5-8项4件样品;
(11)如承建单位非健身器材制造商,除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提供所投健身器材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原厂授权书;
(12)承建单位应提供健身器材有效的投保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的相关保险单据、保险联系人、电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保期限在1年及以上,并承诺中标后对本项目健身器材连续投保8年;
(1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项目承建。
4.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本报名材料,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体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受委托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报名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方不予受理。
(二)第二阶段
1、符合报名条件的承建单位,在报名有效期内领取内容清单及相关资料。
2、承建方案提交时间:截止日期2017年9月14日下午16:00。
3、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承建方案通过当面递交方式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长春所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投稿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4888号,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地理综合楼509室,非项目建设方原因造成承建方案丢失或损坏的,项目建设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建单位抽签确定承建方案的汇报顺序。承建方案将在专家评审会时现场拆封。
(三)第三阶段
确定承建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邀请所内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由承建单位采用电子文件方式对承建方案进行简要介绍(演示文稿),其它承建单位相互回避,所有方案介绍完毕后,经评审专家对承建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承建单位。
六、附则
1、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承建方案在评审后不退回。
2、本次征集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 欣 联系电话:0431-85542350
殷丽娅 联系电话:0431-85542250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4888号
综合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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