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通知
全所职工:
为贯彻了落实中央领导近日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我所开展 “问题地图”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检查内容
(一)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中朝中俄边境界限表示错误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
3.学科组、台站、部门网站登载的地图。
4.科研过程中使用、加工、发布的地图。
5.展室、展板、宣传栏、报告等展示的地图。
二、工作安排
(一)请在工作中涉及上述地图类型的学科组、科研人员,积极开展自查, 以避免出现违规违法问题。自查结束后,信息中心会同遥感与地理信息研究中心将在全所范围开展巡查工作。
(二)自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请填写附件中的“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自查表。并于9月30日下班前将自查表发送至qpzhang@iga.ac.cn。
(三) 联系人:张庆平。联系电话:85542255
信息中心 遥感与地理信息研究中心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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