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8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列表》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进口设备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等通知规定,按照财政部“部门集中论证、财政统一批复”的工作要求,2018年我院将继续实施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7年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院归集了全院进口产品需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论证,形成了《中国科学院2017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列表》,共计885种(类)设备获得财政部批复,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2018年进口产品工作安排
1.编报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口产品列表工作“先试点、后推开”的基本思路,我院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扩大至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中已明确需进口的各类设备。未能及时纳入部门预算且确有必要采购的,此次也可纳入列表申请备案,但应当在政府采购追加预算批复或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
2.编制要求
国内有同类产品但无法满足需求的产品,应在“进口性能技术指标”处填写1~3项国内同类产品无法达到的性能技术指标,并对应上述性能技术指标填写所需功能和使用方向,以确保论证工作质量,提升论证工作效率。
国内无同种类型的产品,应填写近1年市场供给情况调研说明。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附件)末级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填列,以免影响采购计划填报工作。
采购项目从修购专项经费列支的,进口性能技术指标部分信息应与院科技条件项目管理系统信息一致。
3.其他要求
院条财局将根据汇总的进口设备情况,进行领域划分,统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进口产品论证工作。论证过程中,专家组将与采购项目联系人随时沟通,请确保联系人信息完整、准确。
各部门应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中午前,将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备案列表》发送至chenxin@iga.ac.cn。
附件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 2018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备案列表(样表)
综合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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