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院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改革形势和今年奖励工作进度安排,拟于9月启动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院内遴选工作,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提名和准备工作。
一、国家科技奖的院内遴选按照奖种分工负责。其中发展规划局负责最高科技奖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含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重大科技任务局负责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专用项目);科学传播局负责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国际合作局负责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除发展规划局负责的奖种外,其他奖种的要求由相关局另行通知。相关局确定提名项目(人选)后,报发展规划局汇总。
二、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奖种并做好材料准备。包括:
1、提名条件:确认提名项目(人选)符合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2、提名数量:三大奖的二等奖原则上提名总量不限额,但每个院属单位(独立法人)在三大奖的每个评审组最多提名1个二等奖项目。按照院里要求,我所将先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内部评议,实行优中优选;最高科技奖、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提名不限额,但需要我所学术委员会推荐,同时,请提供5个同领域两院院士名单(本单位院士最多1人),以备后期遴选咨询。
3、材料要求:提名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的完成人请参考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2019年度院内提名书》和准备必要附件(见附件2),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2019年度院内提名书》需要加盖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完成单位)公章,附件提交复印件;电子版《2019年度院内提名书》和附件各做成一个PDF文件,每个文件不超过10MB。另请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信息表中评审组填写参考附件4,学科填写参考附件5)。
4、遴选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院内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由于国家科技奖从2018年度开始实行提名制,为使院内更多好的成果得到提名,鼓励从专家、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有关部委等院外渠道提名。拟通过院外渠道提名的项目请及时报科研计划处。
四、为做好高等级国家科技奖的提名工作,请拟提名高等级国家科技奖的项目(包括国家最高科技奖候选人、三大奖的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填写附件6,并于9月25日前报科研计划处。
五、请拟提名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的完成人于9月25日前将拟申报的基本信息(申报人姓名和拟申报类别)报到科研计划处,以方便统筹协调。
联系人:
科研计划处 于晓菲 85542267
yuxf@iga.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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