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09号)有关要求,现转发《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本次征集项目包括我国与19个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的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合作国别
1. 中国和美国政府间合作项目;2.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政府间合作项目;3.中国和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间合作项目;4.中国和乌拉圭联合实验室合作项目;5.中国和德国政府间合作项目;6.中国和法国政府间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7.中国和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8.中国和欧盟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9.中国和意大利政府间合作项目;10.中国和捷克联合研发项目;11.中国和白俄罗斯联合研发项目;12.中国和日本科技联委会合作项目;13.中国和韩国政府间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14.中国和韩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15.中国和韩国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16.中国和巴基斯坦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17.中国和伊朗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18.中国和蒙古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19.中国和南非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20.中国和南非政府间联合研究旗舰项目;21.中国和南非共建联合研究中心项目;22.中国和埃及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23.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GIF)合作项目;24.金砖国家合作项目。
具体合作国别、领域、方向和申报要求、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中科技部通知和指南要求。(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0/t20181019_142296.htm)
二、网上填报
请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邮箱:program@istic.ac.cn。
三、截止日期
所属各部门按照指南要求积极认真组织专项申报工作。于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将申报书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两份交到科研计划处。
联系人:于晓菲
电话:85542267
科研计划处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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