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现将我所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2019年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在放假前安排一次部
门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外出要注意人身安全。要确保通讯和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温馨提示:2019年清明节高速免费时间:2019年4月5日零点至4月7日24时,共3天。高速免费通行车辆: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
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