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0-2022年度中科院-捷克科学院交流项目的通知
为推进我院与捷克的合作关系,加强科研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我院与捷克科学院决定共同择优支持双边交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4.申请人员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便函(扫描件)、交流项目中/英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科研计划处。(材料发送至邮箱:lishuang@iga.ac.cn)
5.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前上报。
捷克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
http://www.avcr.cz/en/media/news-archive/Calls-for-Mobility-Projects-and-Mobility-Plus-Projects-from-2020-00001/
联系人:李爽
电话:82536090
科研计划处
2019年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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