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激发我省创新创业人才活力,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现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以人才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贡献及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综合情况为评价标准。
二、资助类别
重点类项目:每个资助50万元;一般类项目:每个资助20万元。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匹配项目资金,纳入统一账户统筹使用。
三、推荐名额
2020年度我所可推荐1项报中科院长春分院,并由分院择优推荐。
四、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五大发展”战略布局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1.吉林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项目条件
1. 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之一):
(1)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2)具备一般项目的前三项申报条件之一,且项目已结题成果可直接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
2. 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前三项条件具备之一,第四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2)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3)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为已开展且未结题的项目,确保在获得资助后2个年度内完成。
对经审核论证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且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人才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所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人才开发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附件1)和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于2020年4月2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iuyunda@iga.ac.cn,纸质版提交至人事教育处404室。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
联系人:刘云达
联系电话:85542295
人事教育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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