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省突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省突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现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以及吉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已认定为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除外)等,不列为推荐选拔人选。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分类评价、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工作坚持分类推荐、分类评审、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重点体现分类评价、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和竞争择优,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选拔工作坚持突出品德和能力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重点考察人选的品德操守、创新性成果、实际贡献、群众口碑和社会反响等方面,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
(三)坚持奖励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入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在4年管理期限内享受省政府专家津贴,同时可应对我省人才“18”条政策D类人才标准,申请享受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子女就学等激励扶持政策。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且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原则上年龄应为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原则上申报业绩应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所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做出的突出业绩贡献。
(二)业绩条件
专业技术类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较高,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省内本学科领域带头人;或科研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业内公认,省内领先,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
(2)在工程技术研究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或科研成果、业绩贡献业内公认,省内领先;或是学术技术领域带头人。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综合评议推荐等自下而上的推荐选拔方式,我所共有2个推荐名额。
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者请分别填写《个人业绩简述》和《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并于2020年7月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命名规则:姓名+第十六批省突专家)发送至邮箱:liuyunda@iga.ac.cn(人教处组织所内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准备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云达
联系电话:85542295
人事教育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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