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科研计划处处长(长春园区)、科研计划处副处长(农业技术中心)竞聘启事
为满足科技发展的需要,促进研究所跨越发展,提高科研管理水平,依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东地农字[2019]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所内组织竞聘科研计划处处长(长春园区)、科研计划处副处长(农业技术中心)。竞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战略眼光和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我所在编在岗职工,身体健康。
6.年龄不超过45岁(含)。
7.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8.竞聘科研计划处处长的人员,应在中层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竞聘科研计划处副处长的人员,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9.科研计划处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我所的科研方向和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二、岗位及任职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要求 |
科研计划处处长 (长春园区) |
1 |
负责科研计划处整体工作,协助所领导制定学科建设与科研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重大研究任务、科研平台组织与管理,负责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等沟通和管理,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院地合作,进行科研经费审批管理,开展与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有地学、农学等研究所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一定管理经验。 |
科研计划处副处长(农业技术中心) |
1 |
协助农业技术中心科研计划处处长完成科研计划及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在农业技术中心科研计划处处长带领下,开展重大研究任务组织与管理、科研平台管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院地合作,与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有地理学、农学等研究所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一定管理经验。 |
三、待遇和管理
所聘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竞聘程序
1.在竞聘启事中下载并填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交此表纸质件和电子版至人事教育处。
2.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参加竞聘答辩,所设岗招聘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提出拟聘建议人选。设岗招聘委员会由研究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且不少于7人。
4.确定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按照“凡提四必”的要求,开展有关事项核查。
5.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苑春宇
电话:0431-85542261 Email:rjc@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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