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019〕4号)、《吉林省“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管理办法》及《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管理办法》(吉组通字〔2020〕50号)、《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吉组通字〔2020〕5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分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和“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两个子工程,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一)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
1.长白山特聘杰出人才。申报人应当为从省外引进的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在省内全职或柔性工作3年以上,曾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或者为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者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或者为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或者为我省急需紧缺且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长白山特聘领军人才。下设5个项目: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省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条件。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应当不超过55岁,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有省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省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在省内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成型产品;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一户企业只能申报1名人选。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
人文社科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当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从事研究、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工作。引进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其中,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其他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等要求。
3.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在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省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申报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省外工作年限要求。
为衔接原“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上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除外)申报人选来吉工作时间放宽至2018年1月1日以后。
(二)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
通过省科技厅渠道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及企业领域)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项目;通过省人社厅渠道申报长白山技术技能领军人才项目、长白山基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项目和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具体申报项目及相关要求参考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及企业领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附件2《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技术技能领军人才”“长白山基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推荐原则
(一)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
1.申报评选时均遵循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原则,其中,创业人才和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不限制申报次数,其他项目申报人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外,5年内累计申报不得超过2次。
2.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与东北地理所工作合同,或签订意向性协议并在入选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
3.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工作协议的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4.在省内申报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根据其入选类型分别作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相应层次项目的当然人选,享受相应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政策。在省外申报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到我省工作后可申请直接认定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相应层次人才,享受相应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政策。
(二)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
1.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曾被聘为原“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领军人才”,原支持期结束后可申请认定“长白山杰出人才”。
2.所级领导干部由所党委征得长春分院组织人事处同意后方可申报。
3.对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人设立绿色通道,申报材料可由东北地理所直接报送平台部门,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申报人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评审系统”(http://cbsrc.jlkjxm.com)下载申报书模板。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教育处(yuanchunyu@iga.ac.cn),申报材料要求需与附件中通知要求保持一致。
五、其他要求
请各位申报人务必确保申报材料质量,本次申报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请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的责任;对提供假业绩、假成果等材料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将转交相关部门列入国家和省失信人员黑名单,并终身取消申报各类荣誉称号资格。
人事教育处联系人:苑春宇
联系电话:0431-85542261
科研计划处联系人:房义
联系电话:0431-85542291
欢迎全所广大职工积极推荐!
人事教育处 科研计划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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