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工作安排,东北地理所组织开展2021年度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21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东北地理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且须合作导师同意。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2021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月1日-10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再“国外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完成后需联系人事教育处进行告知。
(二)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分两批择优确定获资助人员,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6 月 30 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10 月 30 日,获选结果拟于 7 月、 11 月分两批公布。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2.获资助博士后可先行参会,待正式获选结果公布、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联 系 人:苑春宇
办公地点:长春园区综合楼408
办公电话:0431-85542261
人事教育处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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