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1〕63号)要求,现就开展吉林省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尖端人才”和“一流专家”遴选,面向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其他行业部门所属监测机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相关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含正式聘用人员);“技术骨干”遴选,面向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相关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含正式聘用人员)。
二、遴选条件
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申报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热爱生态环境监测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遴选的数量和程序
(一)遴选数量。按照要求,吉林省将遴选推荐6名一流专家、66名技术骨干,尖端人才推荐名额不受限制。
(二)遴选程序。本次遴选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申报对象认真填写《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附件2),并按照《申报表》要求准备详细的附本资料(申报表一式4份,证明材料一式2份,清单见附件3)。
2.审核。人事教育处对照遴选要求对申报对象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核查被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评审。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情况评审,确定人选名单后报生态环境部复审、审批。
四、相关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累计数领军人才或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不参加此次申报;若已是第一批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可再申报更高层次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
(二)各申报人务必于2021年3月25日15点前,统一将书面材料(申报表4份,证明材料2份)报送人事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苑春宇 0431-85542261
邮 箱:yuanchuny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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