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长春农业综合试验站试验用地的通知
所内各学科组:
2021年长春园区日光温室、光能利用场、移动式遮雨棚及农业试验用地申请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课题负责人提出用地申请,再由研究所结合实际需要与学科特点,进行审批。光能利用场可用于控光试验,移动式遮雨棚可用于室外盆栽试验和控水试验。为了更好地管理实验用地,所有实验用地申请期限只限于当年,不得跨年申请。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运行管理及收费暂行办法”和“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用地(设施)使用协议”,然后填报“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用地(设施)使用申请书”见附件。日光温室,光能利用场和移动式遮雨棚与农业试验用地使用相同的表格。
3、填好后的用地申请书纸质版签好字,送到长春农业综合试验站楼20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ml@iga.ac.cn。
4、申请通过后,填写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用地(设施)使用协议,纸质版送到农业站楼201室。
5、申报截至时间为4月9日,过期无效。
联系人:王敏玲 13894891597 ,8554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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