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43号)要求,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一)坚持分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工作坚持分类推荐、分类评审、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重点体现分类评价、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和竞争择优,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选拔工作坚持突出品德和能力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重点考察人选的品德操守、创新性成果、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社会反响等方面,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
(三)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入选人员颁发省政府荣誉证书。第一、第二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发放“吉享卡”,第三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发放“吉健卡”。
二、推荐选拔范围
东北地理所在编在岗职工。重点推荐技术水平较高、业绩突出且具有一定培养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在职在岗人员。在东北地理所担任正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正高级职称、长期奋战在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可以按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按照从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第一层次的顺序逐层申报。获得过省拔尖创新人才相应层次的人员只可按高于原层次申报。
三、推荐选拔数额
第一层次人选2名;第二层次人选5名;第三层次人选5名。
高校、科研院所等体制内具有兼职企业等相关工作经历的兼职兼薪人员,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可按所在单位推荐程序,增加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兼职兼薪人员参评第三层次;高校、科研院所等体制内离岗创业人员,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可按所在单位推荐程序申报,不占本单位推荐数额。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科研人员集中且业绩贡献突出的单位,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可按所在单位推荐程序,增加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博士后人员参评第三层次。
申报2020年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经专家评委评审同意,但未列入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通过人选的,可按所在单位推荐程序,直接参评第三层次,不占本单位推荐数额。
四、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在各自领域能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和领军或青年骨干作用,主要以近五年(2016年8月至今)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为主,兼顾长期重大业绩或贡献。
4.已入选第六批或第七批拔尖人才的人员,继续申报上一层次的,其有效业绩成果为在评定原层次拔尖人才之后取得的。
(二)业绩条件
本批拔尖创新人才按照“一、二、三”三个人才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类别进行推荐选拔。各层次、类别人才应具备以下相应业绩条件:
1. 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②潜心基础研究,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③具有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④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国家级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⑤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理论依据。
2. 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或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②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③长期工作在我省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④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⑤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⑥在经济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对我国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重要作用;⑦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3.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发展前景;②在工程技术领域,拥有创新性技术或科技成果,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能够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③在经济社会科学领域,参与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有一定创新或较大影响,或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等领域有公认代表性作品或成果。
五、推荐选拔方式
(一)自由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申报。
(二)单位推荐。东北地理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时间要求
报送时间:截止至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表格。填报并提交《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承诺告知书。由申报个人仔细阅知相关内容后亲笔签名,一式两份交至人事教育处联系人。
(3)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首页务必标清目录及页码,不得超过20页。材料册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首页;科研及人才奖励证书复印件;反映项目或课题的名称、来源、经费、本人角色的任务书、合同的关键页;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吴秋菊,郭琳
联系电话:0431-85542239
电子邮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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