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 版)》(吉办发〔2021〕3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资助分为3 个类别:一般类资助每人给予最高30 万元资助;重点类资助每人给予最高50 万元资助;对开展重大创新性科研项目的人才或团队带头人,每人给予最高100 万元资助。
二、资助条件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 吉林省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项目条件
1. 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前三项条件具备之一,第四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2)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3)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为已开展且未结题的项目,确保在获得资助后2 个年度内完成。
2. 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之一):
(1)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2)具备一般项目的前三项申报条件之一,且项目已结题,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可直接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
3. 重大创新性科研项目条件:
具备重点项目条件基础上,开展战略性、前沿性研究,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个人申报。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并提交《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二)单位推荐。东北地理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
(三)截止日期。2021年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秋菊
联系电话:0431-85542239
电子邮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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