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2021年度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员(项目主持人)基本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一)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新近回国人员;
(二)在国内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新近回国人员。
新近回国指2018 年9 月1 日后回国工作。
二、申报要求
资助分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两类。
(一)优秀类项目主要资助留学人员:
1.拥有经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将在我省企业(或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的;
2.研究项目属于我省重点支柱产业、优先发展领域和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的;
3.研究项目属于国内外领先水平,需要加快开发的;
4.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留学人员:
1.主持的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开发前景或潜力的科研项目;
2.拥有的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将在我省进行转化或应用的;
3.在我省兴(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以我省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开展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
4.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
三、资助情况
(一)资金支持。优秀项目每项资助10 万元,启动项目每项资助5 万元。
(二)政策支持。受资助者将优先享受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选拔推荐、省级国情研修、专家休假疗养和健康体检等服务。优秀项目受资助者将享受“吉健卡”服务。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个人申报。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并提交《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二)单位推荐。东北地理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
(三)截止日期。2021年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秋菊
联系电话:0431-85542239
电子邮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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