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长春农业综合试验站试验用地的通知
所内各学科组:
2022年长春园区日光温室、光能利用场、移动式遮雨棚及农业试验用地申请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学科组申请人提出用地申请,再由研究所结合实际需要与学科特点,进行审批。光能利用场可用于控光试验,移动式遮雨棚可用于室外盆栽试验和控水试验。为了更好地管理实验用地,所有实验用地申请期限只限于当年,不得跨年申请。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和“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用地(设施)使用协议”,然后填报“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用地(设施)使用申请书”。日光温室,光能利用场和移动式遮雨棚与农业试验用地使用相同的表格。
3、注意:2022年各附件内容较往年有改动,请仔细阅读。
4、填用地申请书纸质版签字后,送到长春农业综合试验站楼20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ml@iga.ac.cn。
5、申请通过后,待农业站审批后,通知学科组填写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用地(设施)使用协议(一式两份)及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准用通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送到农业站楼201室。
6、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过期无效。
联系人:王敏玲 13894891597 ,85542348
长春综合农业试验站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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