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
所内科研人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了202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的申请工作。为做好我院项目的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推荐原则
重大科研仪器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在1000万元/项以上。
为规范和加强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政策法规栏目”)。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二、推荐数量
各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中科院首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每个可通过依托单位另申报1项。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
2. 正确把握项目定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强调仪器研制对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
3. 严格执行限项规定。有关限项要求按照《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规定”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执行。
4. 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四、材料报送
1. 请有意申请本项目的科研人员于2月22日前联系科研计划处。
2.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于2022年3月3日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联 系 人:安丰华
联系方式:15948788086
邮箱:anfenghua@iga.ac.cn
科研计划处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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