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长春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长春市从事科研、教育、生产、医疗卫生、文艺创作、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成果推广、社会工作等工作,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两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国家及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本着“不重复支持、不向下申报” 原则,不纳入推荐人选范围;另外,已获得市级专家称号、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纳入推荐人选范围。
二、推荐条件
凡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可不受年龄限制,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推荐和选拔),过去五年内(2017年6月—2022年6月),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市级专家。
1.以下奖励获得者(指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颁发证书的奖项):
(1)获得国家、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2)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3)获得国家、省、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4)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二、三等奖;省、市农业技术推广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2.基础科学方向。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或者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并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科技、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推动长春市科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3.创新创业方向。有较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研究工作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属于长春市振兴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被省、市采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化管理理论或实践经验,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内、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4.工程技术方向。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成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为长春市成果转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或长期在生产经营一线工作、技术过硬的工程师等为长春市科技、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5.技能操作方向。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办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较有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6.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高层次人才。
三、推荐程序
自愿报名、组织审核、专家评审、集体审定及公示。
请有意向申请者提交《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1)、《长春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吴秋菊
联系电话:0431-85542239
邮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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