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所内科研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以下简称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发规字〔2021〕,附件4)的有关规定,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推荐院属单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成果的个人或研究集体,个人应为院属单位在编人员,研究集体的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在编人员。重点体现以下要求:
(一)个人或研究集体的重大成果,应贯彻“两加快一努力”目标要求,突出国家重大需求导向,体现“从0到1”原始创新或者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成果要明确具体,避免成果打包现象。
(二)研究集体的主要完成人员应在重大成果中做出实质性贡献,最多不得超过10人,并提供证明材料。其中突出贡献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他主要完成人员排名也不分先后。个人应是重大成果的突出贡献者,涉及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要明确阐述本人的具体贡献。
(三)推荐材料应落实代表作制度的要求,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10个。应用技术类成果必须提供典型应用证明或行业用户意见。
(四)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切实履行推荐责任。推荐单位的学术委员会须对重大成果进行学术评议和把关。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要加强对推荐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概念准确、表述严谨。个人或研究集体主要完成人员的工作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与廉洁自律审核,加强对推荐材料的保密审查。
二、推荐数量
院属单位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研究集体。5位及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1名个人或1个研究集体(仅限通用领域)。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不再推荐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后方可推荐;同一研究集体或个人如连续两年未能获奖,则暂停推荐一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多次推荐已获奖的个人或研究集体主要完成人员。
三、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填写《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1)并完成学术评议、保密审查、廉洁自律审查和科研诚信审核等事项,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附件2)。候选人应签署关于廉洁自律和科研诚信的承诺书(附件3)。
请于2022年8月18日前将纸质推荐书一式2份、纸质证明材料 1 份(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亲笔签字)、电子版推荐书文件(WORD格式)送交科研计划处。附件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院发展规划局暂定8月10日(周三)通过腾讯会议对2022年度推荐书撰写进行交流,有意参加者请8月9日中午前联系科研计划处报名。
联 系 人:赵辉
电 话:82536090
电子信箱:zhaohui@iga.ac.cn
科研计划处
2022年8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