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管理和支撑部门负责人正职竞聘启事
为满足科技发展的需要,促进研究所跨越发展,提高各管理和支撑部门管理水平,依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东地农字[2019]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所内开展管理和支撑部门负责人正职竞聘工作。竞聘工作遵循优中选优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一、竞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党组、分院分党组、所党委决策部署,响应各级党组织号召,积极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勇于承担、善于作为、迎难而上;具有较好的政治执行力,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研究所的决议决策。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履职尽责、勤勉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取得工作成效;具有担当和斗争精神,面对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采取有力举措,解决复杂问题;获得职工认可,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贯彻落实反腐倡廉、风险防控等要求。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我所在编在岗职工,身体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7.应在管理、支撑部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8.财务处正职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
9.竞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二、竞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1.办公室
(1)岗位设置
主任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统筹和协调所务管理;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政令传达与督办落实,重要活动、会议的组织及保障;公文收发及综合档案管理;信息宣传与科学传播;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与监督;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研究所安全保卫相关工作;负责部门合作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和完善部门内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处
(1)岗位设置
处长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负责对全所各项财务活动实施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编制、监督、控制全所年度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及相关决算,负责全所的日常会计核算、资金收付、网上报销、成本核算监督管理,负责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的监督管理,负责基建、工会、研究所代管的社会团体、职工住房公积金、审计、税务等财务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条件保障处
(1)岗位设置
处长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组织开展部门建设,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组织建立部门工作规范和流程;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改善科研条件及职工生活条件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研究所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及小型、修缮、“3H” 项目的申请、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监督和管理,负责所区餐饮、卫生、绿化、日常维修、车辆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物业公司的全面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息中心
(1)岗位设置
主任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科研与管理信息化相关工作;组织网络运行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组织邮件、ARP、门户网站和内网办公等应用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组织科学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开展数据共享服务;负责组织协调“黑土粮仓会战”等重大项目信息化技术支持,制定重大信息化技术决策和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竞聘程序
1.下载并填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管理和支撑部门负责人正职岗位竞聘申请表》;
2.提交《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管理和支撑部门负责人正职岗位竞聘申请表》纸质件和电子版至人事教育处吴秋菊处。
3.资格审查。人事教育处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答辩。评审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5.评委、应聘人分管所领导和应聘人所在部门工作人员结合应聘人工作业绩、日常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打分评价;征求研究所党委意见,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形成考察材料。
7.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纪委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8.如有破格情况,需提前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分院分党组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院人事局审批。
9.管理、支撑部门负责人正职初步人选,由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由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10.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发文、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新提任部门负责人正职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五、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3日16时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秋菊
电话:0431-85542239 Email: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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