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内科研人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为保障基金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科研人员应认真阅读有关规定,注意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按要求准备、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材料要求 |
所内截止日期 | |
进展报告 |
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
1月14日前在系统提交 |
结题报告 |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提交;状态变为“待接收纸质”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 |
2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 3月7日前提交纸质版 |
申请书 |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提交;1月15日以后登陆基金委系统重新生成PDF版个人简历(切勿使用2022年的版本);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杰青、优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 |
3月13日前在系统提交 |
请相关科研人员经常登陆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关注相关信息。
联系人:安丰华
电 话:0431-85542267
邮 箱:anfenghua@iga.ac.cn
科研计划处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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