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选拔推荐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3〕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3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本计划将聚焦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优先支持科技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并向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人请于2月20日下班前提交材料(电子版)至制定邮箱。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承诺书(本人签字后扫描件)。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竟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联系人:吴秋菊
联系电话:0431-85542239
电子邮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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