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学院区域发展青年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区域发展青年学者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21〕53号)文件要求及院人事局和长春分院工作部署安排,现将我所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区域发展青年学者”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中国科学院区域发展青年学者(以下简称“青年学者”)旨在激励与国家、院在西部、东北地区部署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紧密结合,符合院属单位发展规划重点方向,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骨干人才。重点支持长期扎根服务地方,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业改造升级、乡村振兴事业等经济主战场作出突出创新贡献的优秀青年专家学者。
二、申报条件
1.在我所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编职工。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3年1月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科研工作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体现区域创新研究特色,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重要学术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
4.为加强相关人才政策有序衔接,国家或院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一般应在执行期结束后方可申报。
三、经费支持与管理
院支持入选者专项经费50万元人民币(分5年拨付),相关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符合国家和院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院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四、遴选工作程序
研究所遴选后报送长春分院,长春分院组织专家进行择优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最终推荐结果上报至院人事局。
五、推荐名额
本年度我所推荐名额为3人。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20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教育处。
具体包括:
1.《区域发展青年学者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
2.《区域发展青年学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 被推荐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成1个pdf)。
联系人:吉丽
联系电话:0431-85542276
邮 箱:jili@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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