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激励人才助力“六城联动”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22〕36号),现将长春市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东北地理所引进进编聘用的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统称高校毕业生),可分别享受5、8万元安家补贴。长春市财政给予安家补贴的20%支持,新区财政给予40%的支持,研究所给予40%的支持。
获补贴人员应保证在研究所5年服务期,服务期未到期离开的,需根据实际剩余服务年限按比例退回研究所支持的安家补贴。
获补贴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项目与长春市现行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公寓补贴、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由高校毕业生自行选择其一享受。
二、适用范围
东北地理所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间引进,且已办理进编聘用手续的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为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高校和教育部认定的港、澳、台以及外国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的。
三、申报条件
申报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应是全职在编人员。
(三)申报人未曾享受长春市同类政策。
(四)申报人应是毕业五年内的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版);
2.《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审批表》(纸质版正反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将复印件按照要求粘贴至佐证材料簿上),主要包括: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0431-85542239
邮箱:wuqiuju@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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