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才子女就学安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申报人才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吉林省人社厅分类定级认定的D类及以上的人才,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单位为东北地理所;
2.与东北地理所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
二、优待政策
1.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幼儿园)起始年级就读。
2.C、D类人才子女,根据本年度全市学位情况,参考人才本人意愿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3.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省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
三、提交材料
1.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2024年度人才子女就学情况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
2.人才分类定级评定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与东北地理所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6.东北地理所为人才缴纳的社会保险佐证材料(纸版1份,可在“吉事办”小程序查询);
7.ABCD 类人才子女入学应提供人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AB类人才直系第三代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血亲关系佐证材料:
①AB类人才与其子女、第三代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AB 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AB类人才与其子女、第三代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AB类人才档案中亲属关系页复印件(应有人才信息和子女信息)或AB类人子女档案中亲属关系页复印件(应有人才信息和子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AB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2024年新认定,尚未取得人才分类评定证书的人才,可提供在本单位申报系统评价结果截图,同时加盖单位公章(1份)。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应按以上材料的序号排序,装入透明文件袋;
2.人才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未按要求提交原件的不予受理;
3.原则上,人才子女就学申请信息一经提交不得变更。其中: A、B类人才可填报一个就学志愿;C、D 类人才可填报三个就学志愿,按照“上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批次安置;
4.人才在向市人社局申请子女就学安置的同时,还应按照教育局的政策和时间安排,同步参加全市中小学的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派位。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5月17日按提交材料纸版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荣
电 话:0431-85542236
邮 箱:wyr@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