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科研计划处处长、农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竞聘启事
为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促进研究所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科学院及研究所有关规定,现面向所内开展科研计划处处长、农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竞聘工作。竞聘工作遵循优中选优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一、竞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战略眼光和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我所在编在岗职工,身体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竞聘科研计划处处长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熟悉研究所的科研方向和承担科研任务情况,具有主持国家级重要项目及以上项目的经历(项目级别以我所界定为准)。
8.竞聘农业技术中心副主任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熟悉农业技术中心情况。
9.竞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二、竞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一)科研计划处
1.岗位设置
科研计划处处长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协助所领导制定学科建设与科研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各类研究任务、科研平台组织与管理;负责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等沟通和管理;进行科研经费审批管理;负责科研学术道德、保密工作;开展与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技术中心
1.岗位设置
农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协助农业技术中心主任做好农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竞聘程序
1.下载并填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
2.提交《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纸质件和电子版给人事教育处吉丽(长春)、孟芳芳(哈尔滨)。
3.资格审查。人事教育处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答辩。评审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5.征求研究所党委意见,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形成考察材料。
7.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纪委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8.如有破格情况,需提前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分院分党组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院人事局审批。
9.由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由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10.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发文;由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提任部门负责人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12. 后续工作:任前谈话、试用期满考核。
四、待遇和管理
新提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五、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16时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吉丽 0431-85542276 jili@iga.ac.cn
孟芳芳 0451-86602949 mengff@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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