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野外台站站长、基地主任竞聘启事
为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促进研究所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科学院及研究所有关规定,现面向所内开展吉林大安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站长、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长岭草地农牧生态研究站站长、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生态农业研究与示范基地主任竞聘工作。竞聘工作遵循优中选优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一、竞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战略眼光和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我所在编在岗职工,身体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7.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熟悉所应聘野外站、基地情况。
8.竞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二、竞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一)吉林大安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1.岗位设置
站长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吉林大安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日常管理、野外站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制定台站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科研计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日常管理办法、野外观测和室内分析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和观测设施使用办法等,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观测项目完整和数据质量;组织站内各种试验样地、科研和生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试验样地和实验室进行合理的规划,确保监测和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及其连续性;组织开展科学监测、科学研究及科技成果示范,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保障运行经费合理使用,促进台站发展建设;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长岭草地农牧生态研究站
1.岗位设置
站长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全面负责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长岭草地农牧生态研究站日常管理、野外站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制定台站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科研计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日常管理办法、野外观测和室内分析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和观测设施使用办法等,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观测项目完整和数据质量;组织站内各种试验样地、科研和生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试验样地和实验室进行合理的规划,确保监测和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及其连续性;组织开展科学监测、科学研究及科技成果示范,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保障运行经费合理使用,促进台站发展建设;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生态农业研究与示范基地
1.岗位设置
主任岗位1个。
2.岗位职责
统筹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内全面工作。全面负责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生态农业研究与示范基地日常管理、基地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科研计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日常管理办法、野外观测和室内分析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和观测设施使用办法等,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观测项目完整和数据质量;组织基地内各种试验样地、科研和生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试验样地和实验室进行合理的规划,确保监测和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及其连续性;组织开展科学监测、科学研究及科技成果示范,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保障运行经费合理使用,促进基地发展建设;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竞聘程序
1.下载并填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
2.提交《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纸质件和电子版给人事教育处吉丽(长春)、孟芳芳(哈尔滨)。
3.资格审查。人事教育处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答辩。评审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同意后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5.征求研究所党委意见,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形成考察材料。
7.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征求纪委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8.提出吉林大安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站长、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长岭草地农牧生态研究站站长、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生态农业研究与示范基地主任初步人选,由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由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9.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发文;由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提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11.后续工作:任前谈话、试用期满考核。
四、待遇和管理
新提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五、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16时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吉丽 0431-85542276 jili@iga.ac.cn
孟芳芳 0451-86602949 mengff@iga.ac.cn
人事教育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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