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联合培养学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联合培养学生管理,规范入所、离所、住宿、安全等工作,合理规划工作安排,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维护研究所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2025年联合培养学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5年集中办理联合培养学生业务工作时间
联合培养学生入所、离所、住宿、津补贴调整、一卡通手续办理等事项办理时间仍为每2个月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个偶数月份的下旬。2025年集中办理上述手续的日期为2月25日、4月25日、6月25日、8月25日、10月24日、12月25日。上述时间如有变化,将提前一周进行通知。非集中办理时间,不予办理上述手续,请各位导师合理安排时间。联合培养学生办理离所手续建议随上述办理入所手续时间就近办理,如确有需要,可随时办理。长春园区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为李盟(综合楼406.0431-85542230),哈尔滨园区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为杜书立(综合楼311.0451-86602949)。
根据所内导师招收联合培养学生的人数规定,每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指导的联合培养学生数量不超过5名,每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指导的联合培养学生数量不超过3名。不是本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职工,不得招收联合培养学生。
二、长春园区联合培养学生入住公寓工作安排
经研究决定,计划于2025年3月启用联合培养学生公寓。根据院人事局、国科大要求,结合东北地理所实际情况,长春园区要求全体联合培养学生集中住宿,须遵守《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东地农字〔2024〕40号)。根据联合培养学生现实际的住宿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以后新办理入所手续的联合培养学生(含续签),要求必须入住联合培养学生公寓,不允许分散居住。
2.目前在所外租房分散居住的联合培养学生要求必须返回研究所集中住宿,严禁所外分散居住。鉴于部分联合培养同学已经租住了房屋,要求尽量与房东协商,如可以提前解除租约,应解除租约返回研究所办理公寓入住手续;如不能提前解除租约,研究所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为2025年3月3日-9月1日,即最晚办理公寓住宿手续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过渡期后仍未返所集中住宿的联合培养学生,将自动终止联培协议,停发助研津贴,不再保留联合培养学生身份。
3.东北地理所将根据住宿条件,在不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每名导师可招收联合培养学生数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联合培养学生住宿,如联合培养学生公寓入住满额,将不再新接收联合培养学生来所。
住宿手续办理流程:东北地理所官网(http://www.iga.cas.cn/)-研究生教育-表格下载-联合培养表格处下载《研究生公寓申请表》,要求信息填写完整,经导师签字后,提交至综合楼406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可到联合培养学生公寓前台领取钥匙入住。
人事教育处(研究生教育管理部)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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