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制度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管理系统 > 财务处 > 制度文件 > 所内制度文件
关于课题组资助职工和研究生出国留学相关规定的通知
全所各部门:
   根据我所的出国留学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课题组根据自身科研事业需要,可资助职工或研究生出国留学,相关费用由课题组支付,其资助额度不超过国家标准。我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所的科研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就资助执行标准做如下说明:
   课题组资助出国留学的资金标准,应参照2010年8月31日颁布的《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由提供资助资金的课题组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上述文件中规定的国别标准的额度内,确定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不得突破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资助。
   具体操作事宜和其他未尽事项由财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
                                 财务管理处
                                2010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教[2010]286号).pdf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4888号 
邮编:130102 电话: +86 431 85542266
Email: iga@iga.ac.cn 传真: +86 431 85542298
Copyright(2002-2021)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吉ICP备05002032号-1
吉公网安备22017302000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