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286号)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会议分类,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尽量采用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等会议形式,确需在定点饭店召开的会议,二至四类会议应在四星级以下饭店召开。
二、严格按照各类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据实报销和支付会议费,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以会议名义列支其他不合法开支。
三、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类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及公示工作。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