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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
2009-07-10 | 来源: |【

 

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

 

所属各党支部:

在各支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1031所党委召开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动员大会,标志着我所学习实践活动已由准备阶段转入学习调研阶段。为了保证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收到成效,根据吉、黑两省省委的要求,现就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保证学习时间:对在职、在学的党员不能参加规定动作的党员,例如1031未能参加动员大会的党员要进行补课。内容主要是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义、目的、指导思想,同时请缺课的同志了解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所党委的实施方案。

二、所理论中心组成员要确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联系本职工作调研题目,在1120之前完成书面报告;各职能部门、支撑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括无党派的同志),要完成对所在部门的科学发展调查报告,(各党支部书记的调查报告已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中给予了明确;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也可根据实际,联系研究所的科学发展提出书面建议)。

三、在职在读的党员都要记学习笔记。在每一个学习阶段规定动作完成后,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进行一次检查。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学习笔记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一般党员不少于4000字,学习笔记要有观点,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

四、各党支部在每个学习实践活动阶段结束后都要进行一次学习总结,用书面形式上报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各党支部对学习实践活动要进行记录,待学习实践活动结束以后,一并交到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支部的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互检。

五、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对不能参加统一学习活动和缺漏课的党员,要进行补课或告知,对无故不参加统一活动的同志要给予批评。

六、各党支部要在每周五的上午9点之前,将一周的学习情况汇报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农业技术中心各党支部报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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